七旬翁娶少妻 當庭撤當鋪訴拒離婚
  經調解,子女最終同意尊永慶房屋重父親選擇
  晨報訊馬爾地夫(記者 曹晶瑞) 七旬老漢與年僅30多歲的女子結婚,因遭到子女強烈反對,被迫訴至通州法院請求離婚。但日前庭審過程中,老漢卻表示與妻子感情深厚,當庭撤回起訴。
  因早年喪偶且子女都已成家,王某獨居在通州某宅院內。在京務工供養兩子女在老家上學的離異女子孫某,承租下王某院內的一間房屋。二胎後王某中風卧床,孫某悉心照料,在感激的同時,王某也對孫某產生好感,兩人遂領取了結婚證。
  庭審當日,陪網站優化王某前來的四個子女情緒激動,紛紛向法官表明希望父親與孫某離婚,但孫某卻表示與王某感情很深,不同意離婚,王某也稱,“婚後她一直盡心照料我,我們的感情並未破裂。”經法庭詢問,王某明確表示,離婚並非本人意願,是在四個子女強烈要求下的無奈選擇。隨後,王某當庭撤回離婚訴求,法庭給予支持。
  庭後,經法官與王某子女溝通,他們最終表示,會尊重父親的選擇。
(編輯:SN02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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